释 义
【有寻有伺】
与寻、伺二心所相应之意。‘寻’,指粗略思考事理的精神作用;‘伺’,指细心伺察思考诸法的精神作用;与此二心所相应者,即称有寻有伺。
依《俱舍论》卷二所述,于十八界中,前五识以行相粗外门转,故恒与寻、伺相应,即为有寻有伺。五根、五境为色法,故常不与寻、伺相应,为无寻无伺。意界、意识界及相应法界等三界遍通有寻有伺等三品。即于欲界、初静虑中,除寻、伺二心所,有情心识生起皆与寻、伺相应,故为有寻有伺;于静虑中间定,有情之意根、意识及相应心所唯与伺相应,故是无寻有伺;于第二静虑以上乃至有顶地的有情,其意根等三界不与寻、伺相应,是为无寻无伺。总言之,欲界及初静虑称为有寻有伺地,静虑中间定称为无寻唯伺地,第二静虑以上称为无寻无伺地。又,法界中之不相应法及静虑中间定之伺,皆为无寻无伺。兹表列如次︰
五根┐
┌有寻有伺 ├六根┐
│ 意根┘ │
│ 五境┐ │
寻伺等门┤无寻唯伺 ├六境├十八界
│ 法境┘ │
│ 五识┐ │
└无寻无伺 ├六识┘
法识┘
此外,《大毗婆沙论》另有异说。该论卷一四五载(大正27·744b)︰‘譬喻者言,始从欲界乃至有顶,皆有善、染、无记三法,一切地染法皆名有寻有伺。’此谓欲界至有顶皆有寻伺。唐·窥基《杂集论述记》卷四亦载有‘寻伺唯意识有,前五识无’之说法。
[参考资料] 《大毗婆沙论》卷五十二、卷九十;《瑜伽师地论》卷四、卷三十三、卷五十六;《阿毗达磨顺正理论》卷四;《法蕴足论》卷六;《集异门足论》卷六;《俱舍论》卷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