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 义
【六味】
指苦、醋、甘、辛、碱、淡等六种味。兹依《大明三藏法数》卷二十八所载,略述如次︰
(1)苦味(tikta)︰其性冷,能解腑脏之热,故味之冷者为苦。
(2)醋味(amla)︰又作酸味、酢味,其味凉,能解诸味之毒,故味之酢者为酸。
(3)甘味(madhura)︰又作甜味,其性和,能调和脾胃,故味之甜者为甘。
(4)辛味(kat!uka)︰又作辣味,其性热,能暖腑脏之寒,故味之辣者为辛。
(5)碱味(lavan!a)︰又作盐味,其性润,能滋于肌肤,故味之调者,必以盐为首。
(6)淡味(kas/a^ya)︰即薄味,味之淡者,是受诸味之体。
此六味原出自《俱舍论》、《大般涅槃经》。其中,《大般涅槃经》卷四更以此六味喻该经之法义,云(大正12·385c)︰‘说苦醋味,无常碱味,无我苦味,乐如甜味,我如辛味,常如淡味。’灌顶《涅槃经疏》卷九云(大正38·87c)︰‘以出世三味对破世三味。然碱、酢、苦是凡夫报味,无常、苦、无我是圣贤道味,凡圣合称为世间三味。甜、辛、淡亦是凡夫报味,常、乐、我是出世道味,合称出世三味。’
《杂集论》曾就世俗之味,于六味之外,又加和合味与变异味。《甘露味论》则由此六味,开出三十六味。
[参考资料] 《大般泥洹经》卷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