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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教 六 理

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· 第 20838 条
佛家 Encyclopedia

释 义

【二教六理】   指二种经典依据与六种推理。是法相宗用以证明第七末那识存在的理论依据。由于小乘家只谈六识,不知七、八二识,故唯识家特以二教六理证明第七识之存在。关于二教,指大乘经典《大乘入楞伽经》与大小乘共许的《解脱经》。前者卷六云(大正16·626c)︰‘藏识说名心,思量以为意,能了诸境界,是则名为识。’后者云(大正31·24c)︰‘染污意恒时,诸惑俱生灭,若解脱诸惑,非曾非当有。’   关于六理,依《成唯识论》卷五所述,即如下列︰   (1)不共无明故。契经说︰不共无明微细恒行、覆蔽真实,若无此识,彼应非有。   (2)六二缘故。契经说︰眼色为缘生于眼识,广说乃至意法为缘生于意识,若无此识彼意非有。   (3)意名故。契经说︰思量名意,若无此识,彼应非有。   (4)二定差别故。契经说︰无想、灭定。染意若无,彼应无别。   (5)无想许有染故。契经说︰无想有情一期生中,心心所灭,若无此识,彼应无染。   (6)有情我不成故。契经说︰异生善、染、无记心时,恒带我执,若无此识,彼不应有。   [参考资料] 演培《成唯识论讲记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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