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委、省政府重视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工作。2000年,省委、省政府颁发了《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(2001―2020)》,并广泛组织开展具有群众基础和地方民族民间特色的文化活动,发展民间艺术之乡、特色艺术之乡和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。2003年,浙江省召开了全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会议,成立了“保护工程”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,省政府做出决定,从2002年到2005年,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,用于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发掘、保护和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。2004年省委、省政府出台了《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》,拟用20年时间,建设十大工程,其中之一为“绿色文化建设工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