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嗣 法

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· 第 4016 条
佛家 Encyclopedia

释 义

【嗣法】   继承法统。又称传法、嗣续。即继承释尊付法予摩诃迦叶之后,代代相传至今的法统。《云外云岫禅师语录》宗门嗣法论云(卍续124·1012下)︰‘参禅学道贵在续佛祖慧命,非荣身之事也。’   又,嗣承之师称为‘嗣法师’,嗣法之徒称为‘法嗣’,作为嗣法的证明而授予的文件名为‘嗣书’。开堂时为师拈香,酬法乳之恩称为‘嗣香’、‘嗣承香’、‘嗣法拈香’。嗣法师示寂后,每年于其入寂日诵经献香,称为‘嗣法师忌’。日本曹洞宗僧侣须经剃度、立身、嗣法之阶次后,始得为一寺之住持。此中之‘立身’,谓剃度后,经过五年以上的修行,而后在结制安居时担任首座,以举扬宗风者。又称立职或立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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